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基层基础是司法行政的根基,是推进基层平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2022年,恩施州司法局立足基层基础建设转型提升优化,坚持融合发展、创新发展,优化工作思路,创新服务举措,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为把恩施建设成为美丽湖北绿色崛起的重要一级贡献法治力量。
党建引领强示范,激活事业发展新动能
1.党建+管理
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本质定位,深化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推进州及县市司法局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司法所锻炼,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提升基层司法所党建运行质态。对全州司法所党员实行双重管理,既参加县市司法局党组织活动,也参加乡镇(街道)党委的组织活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司法所高质量发展。
2.党建+学习
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恩施实现疫后重振、推动绿色崛起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研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司法行政实践中落地生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指导各地充分利用本地红色革命资源,组织司法所党员干部走进革命旧址,重温红色岁月,强化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
3.党建+示范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恩施州司法局将抓住典型、带动全局作为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转型升级的法宝,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培育选树一批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易满成、雷红兵,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钟登双式的为民服务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用最鲜活的教材、最直观的导向,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学先进典型、办为民实事。
同时,在建始县高坪镇召开全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现场推进会,复制推广“三前五诊”(预测矛盾纠纷在预防矛盾前、预防矛盾纠纷在调解前、调解矛盾纠纷在激化前和开门“坐诊”、入户“问诊”、现场“急诊”、联合“会诊”、跟踪“复诊”)调解模式、边界联防联调机制、社区矫正“两分”(分段、分类)管理、安置帮教“两心”(用心帮、用心教)服务等基层平安法治建设创新实践经验,推进全州司法所所务管理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
立足职能强作为,做实服务群众新举措
1.做实法治恩施建设基层基础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推动全州各乡镇(街道)党委成立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领导小组,作为乡镇(街道)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定位,努力打通法治恩施建设“最后一公里”。
2.做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人民调解、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立足矛盾纠纷重化解、抓前端、治未病,推进《恩施州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立法工作,以单行条例的形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3.做精重点人群帮扶管理
推动成立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和县市刑事执行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关于规范和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
打造恩施州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升级版”,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监管平台,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落实“两类人员”管理动态分析研判机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4.做好基层行政执法改革
组织开展街道综合执法专题调研,积极做好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部门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畅通恩施州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面向全社会征集问题线索。发挥县市司法局、司法所在执法监督体系中一线监督功能,探索基层执法监督新模式。
补齐短板强保障,开启基层工作新局面
1.强化经费保障补短板
进一步落实《中共恩施州委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0.5元/人/年、社区矫正经费1500元/人/年、安置帮教经费900元/人/年的落实情况持续纳入督察考核内容。
2.强化阵地保障补短板
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616”对口帮扶、武汉市对口支援,推进资金、项目向基层下沉。实施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完善联系司法所工作机制(州县司法局一名班子成员+一个科室,联系一个司法所),督促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3.强化队伍保障补短板
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督促县市司法局凡新进人员优先充实到司法所锻炼。启动司法所人才队伍提档升级工程,加大社会力量统筹,探索实习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学院学生到司法所驻点实习制度,3年内实现每一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法律背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人员。(来源:湖北省司法厅)